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和车的归属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和车的归属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的房屋和车,离婚时面临分割,为何会有不同的归属?
2018年我国新《婚姻法》颁布实施至今,本人对新婚姻法做了多次全面解答,得到了一千多人点赞,同时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大家一致认为:新的《婚姻法》完全符合民生、民意,是对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上了一堂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课。
我对新《婚姻法》从第一条~第八条可以讲倒背如流。看了楼主的题目,请不用担心,你只要保留好购房购车\u53d1\u7968,新《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房产问题,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房产非共同财产。
就是说,即使儿子、儿媳坚持要离婚,但是法律上对房产问题不会强行判决的,以前只要是离婚,不论女方有无过错,都会倾向女方,没有得到房产都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但是新《婚姻法》规定房产属于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父母有权收回赠与,而非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得自愿,没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或者逼迫关系,如果有这种行为,不但婚离不了,还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新《婚姻法》第三条规定,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俩人之间的感情确实破裂了。
第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一年流产半年之类,男方不可提出离婚,如果是女方,完全可以提出离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离婚。
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但前提是双方没有了感情,才能提出离婚!
夫妻之间,磕磕碰碰都是难免的,双方相互包容、理解,如果有了孩子,也为孩子想想。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3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男女双方结婚渐渐形成了一种“男买房、女买车”的模式,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买车的情形屡见不鲜。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买车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财产,产权判定归属该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审查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当时双方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的,很容易确定受赠人。但在婚姻中,出于家庭传统观念,往往不会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导致父母出资赠与财产的权属到底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一方个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不明。
关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经给出了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该司法解释以“产权登记”作为认定赠与人赠与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汽车同上述情形中的房产一样,也应当按此规定,汽车同房子一样实行物权登记制,车辆权属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其实这个理解是有误的。因为该司法解释,只是针对于房产如何分割的规定,虽然汽车也是\u91c7用权属登记制。但是汽车毕竟还是属于动产的性质,况且汽车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除了有权属方面的功能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到哪方具有驾驶资格。
比如有的时候父母虽然想给自己子女买车,但是由于自己子女没有驾驶证,无法开车,有可能就会登记在对方配偶名下,但这种登记在对方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一定是要赠予对方配偶或者双方共同财产。
所以关于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车买房的问题,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最初登记的真实意愿来综合进行判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和车的归属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和车的归属问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